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
各位任课教师:
为树立严谨的校风、教风和学风,并结合近期巡课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,机电学院(辽宁广播电视学校)决定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,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:
一、教师进入课堂要注重仪表,衣冠整洁,上课时做到语言标准清晰,板书书写规范,备有教学计划、教材、教案、学生考勤簿等相关教学资料,无特殊情况,一律站立讲课。
二、教师应积极研究并采用启发式、研讨式、探究式等教学方法,探索建立新型师生关系,有效调动学生学习兴趣,促进学生积极思考与实践。教师应加强课程思政建设,紧紧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,以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、爱人民为主线,围绕政治认同、家国情怀、工匠精神、技能报国、文化素养、法治意识、道德修养、绿色环保等重点内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,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法治教育、劳动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。
三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作息时间,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,不得在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学场所;不得随意调课、停课或擅自请他人代课。
四、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学,不得随意以自习的方式代替讲授;不得擅自增减课时;不得随意以播放长视频等方式代替正常的教学。
五、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管理者和秩序维护者,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,制止聊天、携带食品、一般情况下,禁止多人一起去卫生间等。课前课后两次考勤,对旷课的学生,应及时与教学教务科联系,教学教务科负责与辅导员沟通反馈。
六、学生集体参加课外活动(劳动)等情况,须有学院(学校)统一假条,教师不得随意停课。
七、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,教师要及时制止并给与适当的批评,如有不听劝诫者,应及时与辅导员沟通反馈。
八、教师应严于利己,率先垂范,为人师表,有教无类。
九、规范教学秩序将作为我院(校)近期的重点任务,教师如违反上述要求,参照辽宁开放大学(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)有关规定处理。
机电学院(辽宁广播电视学校)
2026年5月29日
一审一校:李玉飞
二审二校:宋 恺
三审三校:宋欣颖